發現台灣的『軟實力』之台北

2009年3月17日 星期二
於98年3月6日參加佛光山生耕致富講座~『文化.創意.新臺北
發現台北城市的『軟實力』~

特將文化局對於台北市的未來城市規劃轉載於此

台北市未來會成為什麼樣的城市?台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在佛光山台北道場「生耕致富系列講座」,以「文化‧創意‧新台北」為題演講,她指出,除硬體的開發外,軟體部分須以豐厚的中華文化為競爭基石,引進國際技術,發展文化創意,才能打造超時代的台北。

李 永萍表示,二十一世紀的世界趨勢是以區域競爭為主,台北須凸顯強烈的城市個性,找到未來追求的主題。她以英國倫敦泰晤士河南岸的「新興藝文特區開發計 畫」,及日本東京六本木創意地景與公共藝術的開發為例,這兩個地區都是開發廢棄舊工廠、古老社區成為新精華區的成功案例,改善不好環境,引進好產業進駐, 成為重要觀光據點。

她認為,這些案例透露出來的訊息是,城市所展現出來的創意活力和深遠影響力,已遠超出國家既有的框框和限制。台北市政府未來將以中山北路和忠孝東路成L型的文化創意地圖,重要的文創設施都將投入在這L型區域。

李永萍認為,台北市有優越條件,只要創意精神和城市特殊個性結合,定能創造具競爭力的台北。


文化局公告

建構永續的文化願景
“*”

臺北人「文化自信」的建立,絕非一蹴可幾,本局將提出崇高的理想迎向挑戰,同時研擬多項具體計畫,在可預見的未來積極規劃執行。本項施政主要方針包括:

1. 打造臺北成為亞太地區文化創意產業的領導品牌城市。
2. 推動成立「臺北市文化建設發展基金」以加速古蹟、歷史建築修復,
健全委外藝文館所經營體質,營造各種表演藝術展演場所。

3. 營造文化消費環境,推動臺北市文化觀光發展。
4. 整合資源,提升文化藝術節慶質量及國際影響力。
5. 主動發起全民共同參與推動史蹟保存維護工作。

(一) 打造臺北成為亞太地區文化創意產業的領導品牌城市

本市擁有全臺灣甚至全球華文社會最多元的文化元素和創意活力,在影視出版、網路多媒體、創意設計、工藝藝術、表演藝術、數位內容等廣泛的文化創意產業範疇,無論在原創力、國際行銷方面都優於中國大陸。在文化消費品味方面,比日、韓等亞洲國家,更能接納歐、美洲等世界各地的文化產品,形成一種多元活潑開放的文化消費氛圍。這種基礎環境使得臺北市成為最具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基礎環境。

因此,配合中央政府這幾年來在「文化創意產業」及「數位內容產業」的2大產業發展計畫之下,本局將在未來4年中,盡力整合民間能量、企業資源及中央政策資源,積極推動臺北市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具體推動方向如下:

1. 推動L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軸帶區
以士林故宮文化園區為起點,結合市府積極推動的士林文化媒體園區發展,沿著中山北路,到圓山地區的臺北市立美術館、美術雕塑公園、臺北城市博物館、圓山古蹟公園所整合打造出的「圓山新樂園」博物館藝文休憩園區;進入中山北路最具特色的婚紗街區;再到舊議會現址即將改建的「臺北城市文化觀光交流中心」,右轉向東經過「臺北國際藝術村」、「華山中央藝文公園」、「華山文化產業園區」,到「松菸文化園區」,再向東行直達「臺灣創意中心」及「數位內容學院」所在地「南港軟體園區」數位內容廠商聚集區。

在這條軸線區上,看到過去市府及中央政府已經為臺北的文化創意產業,打下良好的文化基礎建設和具有遠景的規劃藍圖,本局期望在這個基礎之上,整合各方資源各界力量,加速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有效帶動本市文化觀光行銷,提升本市國際能見度。

2. 推動具特色的文化創意街區
本市既有的街區特色基礎上,發展出多元的文化創意街區或園區。如:大稻埕古風區、故宮文化園區、中山北路婚紗街區、西門町電影及青少年創意文化街區、永康街美食及藝文特色街區、信義新天地街頭藝人表演及文化創意產業街區、溫羅汀特色書店及原創音樂創意街區等。計畫在未來4年內,在每一個行政區內,都能夠依據當地現有的街區歷史特色,全力協助發展成為具有創意產業能量和文化觀光產值效能的文化創意街區。

3. 從創意大街、創意市集到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文化創意產業迥異於製造業和科技產業之處在於從研發設計、生產製造、通路銷售、到消費者的購買行為之間的產銷距離被壓縮。文化創意製品的創作銷售經常是整合的,即是同一廠商或創作者,經常同時扮演了研發設計者、生產製作者和銷售演出者的多重角色;就算三者之間有所分工,創作者和展演者也經常是多重角色互換的;再加上消費者、閱聽者的回饋訊息立即影響著創作者的下一個作品。因此,創造多元平臺讓創作者和消費者之間密集互動,是政府在輔導育成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要策略和工作。

爰此,本局未來將積極規劃推動信義新天地文化創意街區、西門町紅樓南北廣場、西門町電影主題公園、西門町行人徒步街區、公園及其他合適的公共開放空間,成為辦理文化創意大街,或文化創意市集活動的良好場所。透過政府政策引導,鬆綁不合時宜法令規章,結合民間活力,打造另一種臺北文化街區風貌。

另本局也將積極尋求適當館舍空間,建立常設性的文化創意市集,提供具文化氛圍的館舍,讓文化創意團隊得以在創意市集以廉價的租金成本,在文化創意市集建立品牌知名度,同時讓臺北市民能夠在專設的文化創意市集裡,買到最具本土原創性的創作製品。而透過積極規劃推動的松菸文化園區,本局希望能夠在松菸文化園區打造文化創意產業旗艦基地,引進國際行銷顧問業者,協助文化創意業者建立品牌,行銷國際,並引進創投基金和無形資產融資鑑價機制,為臺北的文化創意產業業者,塑造良好的經營與創意環境。

4. 設置臺北市電影委員會
(1)影視產業是文化創意產業的旗艦產業,也是最具影響力的文化消費產業。國片於60至80年代間,風靡東南亞華人世界,成為臺灣最重要的文化輸出產業。而相關連的電視及流行音樂產業,臺灣也在同一時期主導整個華人市場。由於加入WTO,無設限開放美國、日本等影視娛樂商品及映演通路,我國影視產業全面衰弱。

(2)影視產業的價值不只在於娛樂文化作品的輸出本身,同時是一種生活型態與價值的輸出,也是推動觀光發展最具穿透力的行銷工具。因此,振興臺北的影視製作環境,也將列為本局未來最重要的施政項目之一。

為帶動影視產業發展,本府已於96年7月4日通過「臺北市電影委員會設置要點」,由本局擔任主要幕僚執行工作。初期將先逐步協調市府各局處建置單一整合的平臺窗口,鼓勵國內外影視製作業者前來臺北市拍攝電影,為所有影視製作業者服務,並協助處理拍片過程所有需要向政府申請的各種行政程序、公文流程及場地租借等事宜。本局也將大力促銷臺北市的觀光景點及美食文化,使臺北市成為全球影視製片公司最喜歡拍片取材及取景的優質環境,增加臺北影視後製作工業,擴大本地演藝人員及劇組團隊參與拍攝製作的機會,進而有效帶動臺北城市行銷,提升臺北國際形象與能見度。

(3)未來更計畫學習法國政府出資拍攝「我愛巴黎」的成功經驗,透過「臺北市電影委員會」運作協助,公開徵求年輕新銳導演及劇本,拍攝一系列與臺北生活主題相關的短片、劇情長片,向國際行銷,同時建立劇組團隊的專業分工制度,加強其預算執行概念,期使製作具票房收益的良好影片。




(二) 推動成立「臺北市文化設施發展基金」


本基金之運用,以加速古蹟、歷史建築修復,健全委外藝文館所經營體質,營造各種表演藝術展演場所。本局成立7年來,全力推動古蹟及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的保護工作,已獲顯著之成效,也提升全體市民對於文化資產保存的認同。

許多古蹟或歷史建築也在基本修復後,委託專業藝文團隊進行維護與營運;雖然政府公務經費有限,專業藝文團隊仍能秉持對於文化藝術及文化資產歷史意義的熱愛,在沒有經濟利益的情形下,努力經營維護,致有今日的基礎和成果。隨著市民對文化資產的認同與努力,臺北市已經提報140處古蹟和116處歷史建築。在公務預算無法隨著文化資產數量同步增加情形下,許多古蹟和歷史建築面臨無經費可以修復,而有日漸毀損的局面。為積極搶修古蹟和歷史建築,本局計畫成立「臺北市文化設施發展基金」,並為以下3項政策目標的基本財源:
# 加速修復古蹟、歷史建築
計畫儘速修復隸屬本局之古蹟與歷史建築。
# 健全委外藝文館所營運
運用基金充實委外藝文館所之經費,並且加強培育經營管理人才。營運成效良好且有盈餘館所並能將盈餘繳回基金,做為其他不具經濟效益,卻有文化指標意義的藝文館所補助經費。
# 打造多元藝文展演空間
臺北市長期以來缺乏中小型展演空間(500~800個席位)和挑高理想的排練場所,而使大部分中小型的劇團、舞團及表演藝術工作者,未能有適當的場地得以排練與演出,已阻礙藝術創作者新作品的發表機會。為了提供更多藝術原創團隊的展演及排練空間,本局於修復古蹟、歷史建物的同時,參考已結案之「臺北市各級文化展演設施調查研究報告」之建議,尋找適合的閒置、或公有建築之空間,將部份建築打造為藝文展演空間,如戲劇院、實驗劇場、演奏廳、展覽館及多功能表演廳等。


(三) 營造文化消費環境,推動臺北市文化觀光發展


擴大藝文消費人口、培養市民藝文消費習慣,是提升本市藝術文化環境重要的工作項目。有旺盛的消費需求,自然能夠帶動更活潑與多元的原創藝文表演創作。本局計畫結合民間熱愛支持藝術文化活動的企業家,共同贏造文化消費環境。並藉此帶動更豐富的本土藝文、表演創作,吸引更多國內外觀光客到臺北市觀光旅遊。
# 結合民間企業,推動成立藝術文化愛好者俱樂部
成立專款基金,募集民間捐款,贊助藝文消費;計畫號召大臺北地區數以萬計的藝文及表演活動愛好者,加入俱樂部,要求承諾每人每年至少觀賞6場次藝術文化展演活動,由專款基金提供票價補助,以增加藝文消費人口,進而帶動更豐富及更多元的藝術文化表演創作。
# 推動臺北市文化觀光發展
藉由上述文化創意產業計畫推動「L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軸帶區」、「具有特色的文化創意街區」、「從創意大街、創意市集到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及「成立臺北市電影委員會」等依次展開推動工作。並推動成立「臺北市文化設施發展基金」,全面活化利用文化資產,營造各種表演藝術展演場所;以及營造文化消費環境帶動藝文表演創作等多方面的配套努力。本局將全力結合跨局處資源和旅遊旅宿業者的力量,推動臺北文化觀光和城市行銷工作,並研擬「文化觀光標章認證制度」,結合 NDS等數位科技之軟硬體,全面推動制度性之文化觀光計畫。


(四) 整合資源,提升文化藝術節慶質量及國際影響力


為永續策辦藝術節慶活動,輔導「臺北市文化基金會」轉型為本市重要藝術節慶之常設機構,以累積豐沛工作經驗和人脈管道等有利於業務推動資源,並符合國內藝文團體漸趨成熟發展和民眾文化品味提昇之需求,由本府捐助成立並改制回歸市府之「財團法人臺北市文化基金會」,由市府遴選全部董事及監察人,97年度起經由本局行政協調與經費協助,並於該基金會組織架構下,分別設置不同藝術項目的專案執行委員會。

初期業務發展,以承辦藝術節慶活動為主,階段性的將本局重要藝術節活動(臺北藝術節、臺北電影節、兒童藝術節、城市行動藝術節等),移請基金會各委員會承辦,本局對藝術節慶活動的業務重點,則將從實際執行轉型為督導協助。未來該基金會執行長,將配合本局至議會報告業務推展成果和經費預算運用說明,目標使本市各藝術節累積人才與資源,期盼與其他各國歷史悠久的藝術節慶活動並駕齊驅。


(五) 主動發起全民共同參與推動史蹟保存維護工作


本市擁有全臺灣甚至全球華文社會最多元的文化元素和創意活力,在影視出版、網路多媒體、創意設計、工藝藝術、表演藝術、數位內容等廣泛的文化創意產業範疇,無論在原創力、國際行銷方面都優於中國大陸。在文化消費品味方面,比日、韓等亞洲國家,更能接納歐、美洲等世界各地的文化產品,形成一種多元活潑開放的文化消費氛圍。這種基礎環境使得臺北市成為最具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基礎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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